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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涉及一个真实性问题:如上所述,张三花700块钱买了一件衣服,然后衣服口袋里放了1000元;然后张三说把这件衣服700块钱卖给李四了,这个事情恐怕主管税务机关不会相信的,难免会进行检查、纳税调整。
也就是说,既然净资产1700,实缴700,正常、合理来讲,张三应当赚1000,缴纳200个税,这样才是正常合理的情况。
注册资本 1000 万、实缴 700 万、净资产 1700 万:公司账上有大量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 / 盈余公积)。自然人股东减资并实际收回 700 万现金 / 资产:肯定要交个税,因为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减资收回的钱里包含了利润部分。计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41 号公告,按 “财产转让所得” 20% 计税
应纳税额=(1700*700/1000-700)*20%=98万
请问是什么活动?需要获得者付出相应的劳动吗?
我举个简单例子:
公司注册并实收资本100万,未分配利润50万,其他应付款(原股东)30万。那么,这种情况下,原股东转让股权,收了新股东多少钱呢?
首先,股权转让肯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打个比方:您1000块钱买了一件衣服,然后衣服里放了10万块钱,然后您和税务局说1000元转让这件衣服,这个不会有人相信的。
至于增资扩股,可以考虑在增资协议里约定清楚,新股东不享有之前利润。这样或许能够可以,但仍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