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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研发型的关系企业试产新品,应如何开立发票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6-29 14:14
不应当开具“其他生产生活服务*试车服务”或者“研发服务”。如你所述,B公司就是依据你的要求生产并销售货物,应当按照“销售货物”开具发票。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30日上午,与企业电话沟通,沟通中企业明确B公司提供的不是货物,A 也不需要这个货物,B 是按照A 的要求进行试制过程的操作,最终提供一份试制过程的报告(跑一下试制的流程),如果按这样的描述,理解不是提供货物,而是为A 公司提供研发试制的服务,因此我理解可以开具研发服务的6%税率的发票。虽然B 在试制过程中成本中材料占比较高,但还是需要按业务实质进行判断。
我理解咱们需要根据业务实质进行判断,不管是否拿走试生产的货物,应该从B 公司的角度是帮A 企业试验生产的过程,所以我认为还应该按服务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