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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资年终奖如何发合适
年度计税方式下,一次发放与分摊到月发放,其实没有太多影响。我想您问的不是这个,而是问的作为综合所得计税,还是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一、(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您所述情形,如果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则计税基础就是年终奖全额。如果并入综合所得,则因为“工资是4000一个月”,则最终计税基础还要低于年终奖全额(因为要补齐那个扣除额)。所以,您的情形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比较有利。
您说“2-3万”,这当然没法算了,比如2万。
一、如果单算,4000工资当然不用纳税,这个2万应当纳税600元。
二、如果合并,全年合计68000(工资加奖金),扣除60000元,余8000元,应纳税额240元。
上述只是基于您提供因素计算,未提供的没有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