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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端之佳
提问于 2025-04-13 13:28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实务中,会计凭证上的制单人签名通常需使用中文全名,且应与会计资格证上的姓名一致,以确保责任可追溯 。
例外情形:若制单人为外籍人士且无中文名,可使用其护照上的英文名 。
港澳台及外资企业的特殊规定
在港澳台地区或外商投资企业,会计记录可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如英文),但中文仍为法定文字 。因此,制单人签名可使用英文名,但需确保与身份证明文件一致。
花名不是真实姓名,没有追溯力,不应使用。
应当开具文化服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关定义:
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景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其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二、对此“返利”,如上所述,由景区开具红字发票,而非“旅行社给旅游景区开票”;此属于销售返利,并非“佣金”(佣金是支付给第三方的)。
三、如上所述,并非佣金,亦不受此限。
确实,如您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至于如何证明相关支出与取得收入相关,则属于事实层面,需要您来提供;这在税法并无列举,结果导向即可——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