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以300万的股权对价吸收合并A个独的所有资产、负债、人。不变实收资本的情况,这300万双方用交印花税么?
印花税采取正列举征收,只对《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示项目征税。
如上业务,这涉及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示“产权转移书据”这个税目,因此双方需要缴纳印花税。
请您补充一下,您公司事实上是给哪个公司提供了服务呢?
从税法上讲,这样本身并无影响。其实,这个业务的本质,关键还是在于出资真实性。如您所述,只要股东确实把款转给公司,作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当然,既然“银行水单上也只是往来款”,那就需要股东另行确认一下,证明这个款项乃是“出资”。
都不是,说的是所得税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核算还是需要按年计提折旧,产生税会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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